团越〔2009〕4号
www.28365365.com员会关于命名表彰 二〇〇八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决定
各镇、街道团委、区直机关、局(系统)团工委: 二〇〇八年,全区各行业(系统)、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。广大参赛集体以优质服务为目标,积极投身我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中,使各自的职业道德、业务本领、岗位形象和工作业绩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步,为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。 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我区的和谐社会建设,在广泛考核和择优推荐的基础上,团区委经过审核,决定命名区检察院办公室等9个青年集体为二〇〇八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。 希望全区各级争创“青年文明号”的集体向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学习,努力争创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的岗位文明,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力构建和谐社会,加快建设和谐越城作出新的贡献。 附:二〇〇八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名单
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
主题词:命名 表彰 决定 抄送:区委办、区府办,团市委。 www.28365365.com员会 2009年3月2日 (共印18份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