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3-10???信息来源: 团区委 ???字号:[ ]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团越〔20175

 

 

www.28365365.com员会

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

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镇、街道团委,区直机关、局(系统)团工委:

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建设岗位文明,提供优质服务,以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精神,投身到“三个越城”建设中,根据《越城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决定2017年度继续开展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申报工作。现将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标准

(一)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,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60%以上,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

(二)创建集体的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、文明从业,是团员的在工作中要佩戴团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。该集体所创造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、示范性和导向性。

(三)创建集体符合建团条件的,必须建有团组织。

(四)该集体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,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,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很好地发挥示范作用。

(五)创建集体注重青年文明号创建的文化建设。

(六)创建集体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“争创2017年度越城区级青年文明号”铜牌或KT版。

(七)创建集体负责人必须参加越城区级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。

(八)对事先没有向www.28365365.com员会申报争创的集体,年度一律不予评定。

(九)各创建集体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《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》进行创建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由镇街团委、局(系统)团工委积极发动本区域、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班、组、队、岗、台、车、船、站、所、店等申报争创,重点在窗口行业、车间班组、机关科室、两新组织及重点工程指挥部中开展以系统为单位开展活动的行业,由局(系统)团工委负责集中上报;未在全行业开展活动的单位,由各镇街团委负责申报,每个镇街团委原则上推报辖区内一家以上两新组织集体参评。

(二)报时请提供以下材料:①《2017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申报表》(见附件1);②《创建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2);③创建工作计划(1500字左右)。

(三)上述纸质材料经镇街团委或局(系统)团工委汇总后于310日前报至团区委办公室,逾期视为放弃,地址:延安路18A111室。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团区委办公室内网邮箱或21865360@qq.com

三、考核、命名

经过一年的创建,团区委将组织考核组对新申报集体进行实地考核,原则上按申报总量的10%进行淘汰。考核通过后,团区委将在“越城共青团”网站或微信上对拟命名的2017年度越城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予以公示。公示完毕无异议的创建集体予以命名表彰,并发放区级青年文明号铜牌。

联系人:沈朝冈,联系电话:88315653

 

附件:12017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申报表

2创建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

32017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申报单位汇总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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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2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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